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(11月20日至11月24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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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本站整理
发表时间:2023-1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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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7日(农历2023年10月5日),星期五讯: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。
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
为进一步畅通公安涉法案件诉求表达渠道,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现将2023年11月20日-2023年11月24日龙口市公安局领导开门接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接待时间、接访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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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7日(农历2023年10月5日),星期五讯: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。
龙口市公安局领导接访公告
为进一步畅通公安涉法案件诉求表达渠道,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现将2023年11月20日-2023年11月24日龙口市公安局领导开门接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接待时间、接访领导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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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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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访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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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建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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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副书记、政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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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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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俊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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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委员、海岸警察大队大队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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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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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秉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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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委员、副局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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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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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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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委员、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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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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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晓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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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委员、副局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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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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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访地点:龙口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
接访事项范围:龙口市公安局管辖的信访事项
注意事项:
1、来访人员按照疫情乙类乙管防控工作规定做好疫情防护。
2、来访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相关材料。
3、信访诉求应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,多人反映同一诉求,应推选代表,人数不超过5人。
4、来访人员应当按照《信访工作条例》规定,依法依规反映诉求,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做到有序、理性、文明反映诉求。
5、反映诉求应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不得缠访、闹访、越级访;不得在接访场所滞留、滋事,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、社会秩序的行为,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打击处理。
龙口市公安局
2023年11月17日
(来源:山东省烟台市“龙口公安”微信公众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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